免疫性习惯性流产保育合同

甲方:北京安太医院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乙方:

 

安太是有承诺的医院,对免疫性习惯性流产采取确诊后签约治疗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的相关规定,甲、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:

第一条  治疗方案的名称、定义、周期、费用及成功定义:

治疗方案

治疗方案定义

 

治疗费

成功定义

习惯性流产

免疫治疗

抽取丈夫静脉血制备疫苗,孕前孕后各接种疫苗1疗程,1疗程4次,1/周;首次在本院接种;疫苗带回家后需冷冻保存;接种疫苗后26个月内为怀孕最佳时期。

 

 

超过既往流产孕周4

第二条  合同期限:

本合同有效期,自              日起至               日止。

第三条  甲方义务:

(一)为乙方制备和接种疫苗,定期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指导妊娠。

(二)在两年治疗期内未成功,乙方亦不同意继续治疗,甲方应向乙方退还治疗费人民币叁万元,如乙方同意继续治疗,甲方应继续履行义务。

第四条  乙方义务:

(一)乙方于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叁万元作为治疗费用,不包括前期的检查费和制备及接种基因疫苗以外的其他费用。

(二)第二疗程应在确诊为宫内孕后马上接种,如果合并其他因素,需同时进行治疗,费用另外收取。

(三)乙方治疗后未能怀孕,或同时在其它医疗机构接受治疗,甲方不予退款。

(四)在合同期内发生宫外孕、死胎、早产、死产等情况,甲方不予退款,上述情况的治疗费用需另外收取。

第五条  初步诊断:

治疗方案

第六条 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签字之日起生效。

甲方代表签字和盖章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乙方签字和电话: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    

 

 

安太嘉园医院免疫治疗同意书

姓名

 

性别

年龄

住址

 

诊号

 

初步诊断

 

治疗原因:因患者有习惯性流产病史,查抗胚胎抗体阳性,现患者夫妻有生育要求,均自愿在我院行免疫治疗。

根据医师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,对免疫性习惯性流产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,即对免疫性习惯性流产进行基因疫苗接种。免疫治疗是抽取患者丈夫的静脉血(80ml/疗程)制备疫苗,接种在患者手臂上,患者孕前孕后需各接种疫苗1疗程,1疗程4次,1/周;首次在本院接种;疫苗带回家后需冷冻保存,解冻后未用的疫苗则不能再放入冰箱冷冻后再使用。

患者及其家属应了解并理解以下情况:
1、免疫性习惯性流产目前尚无确切治疗方法,故我院根据自己的研究成功进行基因疫苗接种,取得了较好的临床疗效。并且已经申请国际专利。但仍有一定比例失败率。
2、疫苗是用丈夫或脐带血浆制备的基因疫苗,成分是基因片段,一般不会发生血液传染。为了避免纠纷,夫妇仍然要做传染病系列检查。如果拒绝检查应该签字确认。
3、如果同时存在其它流产因素,需要辅助其他治疗和检查。
4、如果已经怀孕的免疫性习惯性流产患者,疫苗接种,仍有成功可能,但是如果保胎成功可以作为下次妊娠的孕前治疗。

5、接种疫苗,可能出现过敏反应,需抗过敏治疗如出现皮肤感染,需抗感染治疗;
6、疫苗有效期6个月,接种疫苗后26个月内为怀孕最佳时期,怀孕困难可以促排卵增加怀孕机会。
7、自然流产后,再次怀孕越早越好,因为自然流产消耗了抗胚胎抗体。
84000多例回访没见到对胎儿有致畸作用。
9、首次接种后最好再次做抗胚胎抗体检查,确定正常后再孕。

10、其他:

 

 

您如对上述情况已经知晓,并能对免疫治疗中出现的少数情况表示理解,并自愿接受免疫治疗,不论发生哪种情况,都不会发生纠纷或诉讼,更不会发生讹诈,请签字。如您在本院治疗成功后,将自动成为公益使者,本院将您的情况匿名登在网站上,以便与同病相连的人分享福音。

 

患者签字:

家属签字:

谈话医生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时间: